从原则上来说,分公司在法律层面上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,所以对于其背负的债务,在大多数情形下,都会由总公司来负责承担。
不过,倘若分公司拥有自己的资产并且在该资产的承受限度范围之内,那么可以考虑先凭借自身的资产来清偿相应的债务。
相关法律条款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十四条
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,依照其规定。
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,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;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,不足以承担的,由法人承担。